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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3章 诱饵 上 (bg ) (1 / 16)_

        呲——呲——

        岩浆与海水拥抱,灼热与冷冽结合,诞下了一层朦胧,给岛的世界披上面纱。

        不同于海狩雾墙那般连天隔海、围困生灵;也并非外海薄雾那样阴冷潮湿、杀机四伏;此处蒸腾的白雾天然而单纯,没有多少魔力掺杂。

        这里是赭岩岛的北海岸。

        赭岩岛的地形是一只苹果,一只被咬了一口的苹果,上帝的咬痕就长在这北半边。滚滚岩浆在地槽里被汲取地最少,冷却地最慢。火焰浆泡咕噜咕噜的,还未触及阵壁就已入海,方圆一公里的海水便也跟着咕噜咕噜起来,海面飘着零零散散的鱼,翻着白肚皮,已然被烫熟了许久。岩浆和海水蒸出的白雾自然也烫得骇人,比温泉的水雾要高温得多。

        而此刻,一个男人穿着件披风式的大衣,镇定自若地走在这样的白雾里。

        大衣是米白色的,以他一米九的身高,穿起来都显宽大。衣袖是翻折起来的,下摆到膝,中间没有扣扣子,露出内衫来。和厚厚的大衣相反,内衫仅有一件,还是无袖的。无袖衫是黑色的,很轻薄,原本并非透明,遭到男人的汗水濡湿后,肉色都能隐约看到。薄衫紧贴结实的肌肉线条,上半是鼓起的胸肌轮廓,两边撑得满满,贴得极紧,有可观的弧线;只有中间一小块是中空的。由于两边坚实胸肌的拉扯,中间沟前的布料有贴合到肉体,被扯出些许横向褶皱来,里面是相当深刻的“事业线”。

        没错,内衫已然汗透了。虽然他走路走得很镇定、很挺拔、很自然,但不热是不可能的。自打进入这白雾后,汗流就没停下来过。黑发从脑后绑起来,露出饱满的额头,上面同样冒着细密的晶珠。汗珠不时地流到浓眉上,刀型的眉长而有型,眼睛精光发亮。眉和眼都很端正,只有眼尾和眉尾处微微上挑,勾勒出一股英气来。五官其他部分又很柔和,唇薄鼻低,下巴没有那么棱角分明,组合起来却别有一番滋味。这样的人笑起来一定很好看,因为会有一种很温润和善的感觉。与他的体格带来的压迫感相比,可谓反差极大。

        一滴汗水从眉梢滑落到眼角,终于,男人伸手擦了擦。这是一只很好看的手,手掌颇大,手指修长,有种男性美,能给人安定感。可它又很白,手背没有青筋在上,也不显骨节,手背的线条上,全是白白净净的肤色,就连修剪整齐的指甲都那么红润光泽。他另一手提着剑,擦完汗后顺带把大衣敞了敞,依旧没有脱下,可见忍耐力——至少耐热力真的很强。这个动作隐隐露出一点肉色来。无袖衫挡住的肩、外套挡住的臂,二者之间漏出很小很小的缝,可是缝里的肌肤白白的,不自觉地引人注目。如果再仔细点,又能观察到在这样的宽松大衣下,动作里不经意带出的腋下和大臂内侧。腋下光滑,大臂更是粗得很,微微一瞥都能看到臂内侧有多鼓。他是冷白皮的肤色——白到发冷的色泽,像月夜的湖,像晶莹的冰,又像幽林的笛曲,没有一点暖色调在,这样的皮肤不显血管,哪怕是热成这样也没有透红,只是稍稍上了一点粉。

        往下,无袖衫别进了腰带里。黑亮的腰带下是和大衣同色的长裤。长裤只能看到大腿部分,再往下的裤腿就别进了靴子里。过膝棕靴相当的长,靴口到了粗壮大腿的中段,甚至还往外折了一小片,这样的战靴很显然只有骑士才会穿。从大衣到长靴,都有一种为巨人订制的体型感,但以他的宽肩长腿,却也能顶住这样的风格。

        骑士稳步走在白雾里,表面上不急不徐,可从握剑的手看,很是警惕。白雾可见度不超过半米,四周也没有异动,只有战靴踩在岩面上有规律地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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